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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市学院荣获全国高校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优秀范例二等奖
2024年08月09日  信息来源:督导处

    日前,由全国高校质量保障机构(CIQA)主办的“高校分类特色发展与质量保障论坛”公布了第二批不同类型高校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优秀范例选树活动评选结果,沈阳城市学院督导办公室报送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三四二一”质量保障体系的探索与实践》荣获全国高校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优秀范例二等奖。同时获奖的还有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等高校。

  全国高校质量保障机构联盟(CIQA)是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专门发函支持下成立的全国性、学术型社会团体,联盟成员现已覆盖近600所高校,已经成为国内高等教育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组织团体。自20196月成立以来,紧紧围绕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革命”,高站位开展工作,深入研究中国特色、世界水平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探索高校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中国经验”“中国方案”,扩大相关领域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做出了积极贡献。本次活动共有400余所院校积极参与,经反复审议,最终评选出一等奖8名、二等奖16名、三等奖13名。 

  沈阳城市学院作为CIQA联盟常务理事单位,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近年来,学校将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作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根本标准,学校秉持“学生中心、能力导向、持续改进、全员参与”质量文化观,优化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顶层设计,积极推进校、院、系三级质量监控主体职责的落实与联接,不断健全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探索建立促进校内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文化,逐步完善育人质量保障体系,不断优化奖惩机制,强化激励和约束作用,实现质量评价由外部评价向内部评价、自我评价、过程评价的转变,有力保障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学校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全过程,从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运行管理、评价反馈等方面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与保障,构建了由学校领导、职能部门、校内外教学督导专家、院系教学管理人员、同行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实现了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管理,为全面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提供坚强保障。学校紧紧抓住立德树人、教师教学、课程质量、学习成效、资源建设、运行保障决定教学质量的六个维度,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五检四评,两督一究”自我评价工作机制。 

  此外,学校改革创新教学督导工作模式,每年投入专项教学经费,用于教学督导工作,针对民办高校办学历史较短、青年教师队伍占比较大,以及新专业较多的实际情况,以专业建设为突破口,按照“专业对口”原则,聘请知名高校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等专家教授亲自到校进行“把脉问诊”,对我校全部课程和教师进行100%覆盖式系统听课。形成了以校外督导为主导,以校内督导为基础,形成他评、自评、互评相结合,校内外督导各有侧重且相互配合的督导模式。  

  学校额外投入专项教学经费,用于表彰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过程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将教学评价结果纳入教师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评奖评优中,有力促进教师重视教学、促进教学创新优化、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激发教师教学创新活力,有效保障了评价工作的运转,起到了正向激励作用。  

  近几年,学校质量保障工作组主要成员先后荣获“全国高校教学督导工作优秀案例”二等奖,“辽宁省教育厅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辽宁省教育厅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案例”二等奖,“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度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等相关研究成果12项。20246月,学校提报的《聚焦专业高质量发展探索构建“六位一体”教学评价改革新模式》研究项目,被省教育厅列为“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单位”。   

  项目主持人、督导办公室主任聂晓微表示,此次入选优秀范例,这既是同行专家对我校多年来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也是学校多年来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成果的又一次提升与推广。督导办将和学校一同深入推进质量文化建设,把质量要求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形成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核心的质量文化,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为学校专业认证和新一轮审核评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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