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我们 > 校园动态 > 校园时讯
影视与艺术学院召开“赓续雷锋精神 奋斗成就梦想”2024年春季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
2024年03月11日  信息来源:影视与艺术学院

    根据《沈阳城市学院2024年春季“开学第一课”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为确保春季开学阶段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影视与艺术学院于2024年2月26日-3月7日期间,由学院领导、班主任和辅导员共同参与,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了“赓续雷锋精神,奋斗成就梦想”主题班会。 

  影视与艺术学院高度重视“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活动的组织与宣传,将其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会议由班主任与辅导员共同参与,着重讲解了爱党爱国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布置学院和班级本学期的工作要求与安排。 

  本次会议深入探讨了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和实践价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讲述雷锋的先进事迹、分析雷锋精神的特点等方式,让学生深刻理解雷锋精神的本质。 

  班主任感悟 

  21广播电视编导1班班主任庄岩老师:雷锋的奉献精神、无私品质和勤奋态度是我们班级文化的核心。我深信,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雷锋精神,学生们能够在奋斗中磨砺意志,成就自己的梦想,并用实际行动服务社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22戏剧美术制作班班主任顾辰老师:在这个新的学期里,我希望我们能够共同努力,以更积极的态度面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各种挑战。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和梦想,但唯有通过坚定的决心和持续的努力,才能够实现它们。 

  23摄影班班主任张超楠老师:新学期,应将雷锋精神与校园学习生活紧密结合。激励引导学生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创造者,把雷锋精神代代传承下去。 

  23艺术与科技班班主任李依临老师:我坚信,只要坚持不懈地弘扬雷锋精神,就能激发出每个学子内心的潜能,让他们在奋斗中绽放,最终成就自我,贡献社会。让我们携手前行,在新的征程中书写属于我们的精彩篇章。 

  23表演1班班主任韩岫老师: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还要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要对学生进行及时的开导和阶段性的谈话,时刻掌握学生的所思所想,让学生能够安心投入到学习中去。 

  23播音2班班主任王广佳老师:教师要注重活动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法手段,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23流行舞蹈班班主任蔡雨菲老师:雷锋精神传天下,互助暖流漾人心。作为人民教师要以身作则,学习雷锋的敬业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让我们携手前行,共同成长,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辅导员感悟 

 

  影艺辅导员老师们除了讲述雷锋精神外,还对安全、健康教育及新学期的安排进行了强调。新学期要对自己的学习生活有个总体规划,并不断完善和实现。提醒学生们注意食品安全以及用电安全,保证自身安全健康的基础上学习和生活。 

  辅导员王添正:此次班会,学生们不仅仅对雷锋精神的赓续有了更深刻的见解,在新学期也对自己的学习生活有了新的规划。让学雷锋在青年中蔚然成风,让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引导一代又一代青年坚定信念、不懈奋斗,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上奋发有为。 

  影艺全体辅导员:雷锋的事迹激励着我们每一个人,他那种无私奉献、勤奋学习和乐于助人的精神,正是当代大学生所需要继承和发扬的。作为辅导员,我们更深刻地感受到自己的责任所在。我们要引导同学们将奋斗和梦想结合起来,把雷锋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助力每一位学生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学生感悟 

  22导演班 马情吉: 

  通过参加“赓续雷锋精神,奋斗成就梦想”的主题班会,我深刻地认识到了雷锋精神的伟大,我也明白了奋斗对于实现梦想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会以雷锋同志为榜样,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 

  22表演2班 代语良; 

  自从学习了雷锋精神,我对于如何做一个有道德、有责任感、有担当的人有了更深理解。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我将尝试将这种精神融入我的学习中,我将继续努力践行雷锋精神,用实际行动去传递正能量、感染更多的人。 

  23电影制作1班 程暄怡: 

  通过这次班会,我对奋斗与理想的关系有了更深入理解,同时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去面对挑战和困难,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自己的价值和能力。我相信,只有通过不断地奋斗,才能让自己的理想变为现实。 

  23艺术与科技班 郝亦菲: 

  这次班会不仅是对雷锋精神的传承和弘扬,更是对我们自己的一次深刻教育和自我激励。我们重温了雷锋的先进事迹,感受了他永远为人民服务的无私精神。只有自身具备了良好的品德和能力之后,才能更好为人民服务。 

    

    

    

辽ICP备17002622号-1     辽ICP备17002622号-3
 地址:中国 · 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     版权所有:沈阳城市学院